文档介绍:1 苍委办〔 2010 〕 72号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做好落实。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6月3日主题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印发通知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201 0年6月3 日印发(共印 200 份) 2 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总结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 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使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检验我县普法五年来工作成果,迎接省、市对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的考核, 切实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善始善终,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 2010 〕10 号)和《浙江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相关精神, 我县将于近期对各乡镇和县直属有关单位开展“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普法办的指导下进行, 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日常工作由县普法办承担。全县成立 4 个验收小组开展检查验收, 组长分别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组成。二、检查时间从 2010 年6月 14 日开始,安排为期一周的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时间由各小组组长安排。三、检查验收方法 3 (一)检查验收采取以必查为主,适量抽查的方式。 36个乡镇、 20 家县直属单位和挂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学校为必查对象, 此外, 龙港镇和灵溪镇分别推荐 2 个行政村和 2个企业作为必查对象。其余县直属单位为抽查对象。(二)检查验收具体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 、听取工作汇报:主要听取近年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 、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各单位的普法台帐是否规范齐全, 各类普法治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3 、实地走访考察:主要察看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各种普法宣传是否发挥作用。 4 、召开座谈会:听取出席代表对学法用法的体会和单位普法工作的评价。 5 、问卷调查:调查民众对普法的评价和法律意识。 6、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 检查验收应对照《苍南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乡镇标准》、《苍南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县直属单位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组对被查乡镇或单位的检查情况作出适当的意见反馈, 但不当场打分, 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验收结果由县普法办在全县进行通报,并作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四、人员安排为了明确分工, 顺利地开展本次检查验收工作, 现将检查验 4 收组人员及验收单位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林晓峰副组长:黄瑞聘姜祝成成员:陈运清朱为颂联络员:吴欣欣电话: ********** ( 564915 ) 验收单位: 1、必查单位: 矾山镇、南宋镇、昌禅乡、凤阳乡、马站镇、霞关镇、沿浦镇、岱岭乡、蒲城乡、渔寮乡; 县规划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妇联、县人行(国家外汇局)。 2 、抽查单位: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