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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东航返航门事件的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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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东航返航门事件的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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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东航返航门事件的分析.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飞行员对东航云南分公司管理的不满,才是导致这次返航事件的根本原因。
在“致东航云南公司全体飞行员”的公开信中,我们可以知道一些这次返航的原因:一是相对 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二是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三是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而之前该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辞职而被公司 提出1275万元的天价索赔,这一事件对所有在职的东航云南分公司员工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 影。
税收问题成为导火线
飞行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的提高,正是这次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东航云南分公司党委在4月1日给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了第一份 报告,其中提及:从2003年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对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按8%的税率核定 计算缴纳个人税。
2005年,中国开始实施“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管理办法。虽然东航云 南分公司几次试图沟通,但税务部门坚持:自2006年起必须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将飞行小 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云南分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的规定,为此,税务部门于2007年12月19日、2008 年1月3日和2008年2月15日三次下达整改通知,并提出要求:1、2007年空勤人员小时费在2008 年3月31日前申报,4月7日前补缴2007年的税款(经协调,2006年可不再补税)。2、2008年1 月起,将飞行小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中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经测算,2007年,云南分公司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的空勤人员有456人,补缴金额共计1224 万元,与此同时,东方航空公司上海总部则通过合理避税,使得个人上缴的各项税费只占收 入的5%。云南分公司一位飞行员称,当分公司员工向领导反映后,得不到解决,“由此可见 东航领导只知给自己逃税。这就是这次集体返航事件的导火线。”
飞行员将比以前多缴纳1〜7万元不等的个人所得税。
待遇问题
自云南航空公司并入东方航空公司以来,飞行员对公司的管理十分不满,“缺乏人文关 怀”、“没有企业文化”、“重用小人”等等。
员工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工资待遇低。2002年,中国云南航空公司并入中国东方航空 公司,2005年成立东航云南分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旗下,还有山东、山西、安徽、江西、 江苏、河北、甘肃等分公司。其中,云南民航业发展较好,东航云南分公司也成为东航各下 属分公司中主要盈利公司。但在薪酬分配中,云南分公司飞行员所得薪酬并不高。
合并前,云南航空公司飞行员的收入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上,现在,在全国偏低。这种待 遇的落差给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员工一个巨大的心理打击。
与其他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同为机长,同样飞云南省内的机场,一个月同样 飞行90小时,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税后收入只是祥鹏航空公司的一半, ,而东航最多3万元。
在待遇原本偏低的情况下,增加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是影响飞行员情绪的根本原 因。
飞行员对待遇偏低、节油奖发放不合理不透明、跟机无小时费、正常返航或者备降无 小时费等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而管理层与一线员工缺乏沟通、工作环境不够和谐、 公司凝聚力不强等问题,都引起飞行员的强烈不满。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5000小时和1000小时的节油奖是一样的,计算不透明。这让众多员工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