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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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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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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_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 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 进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制 度改革实施意见》,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单位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财库:2002:
2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包括:
(一) 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各预算单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外资金,由省 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结算专户直接拨付到供应商,具体支付 办法另行规定。其他预算外资金仍按现行办法管理,暂不纳 入本次试点的范围。
第四条 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 算。
第五条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省财政厅
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以下简称国库单 一账户);省财政厅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以下简
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省财政厅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 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以下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省财
政厅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预算 外资金专户);经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批准预算单
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国库
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按专用
存款账户管理。
第六条 省财政厅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 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任 何一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加 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 付两种方式。试点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不再以实拨资金方式拨 付到预算单位。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代理
银行(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 由省财政厅确定的,
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下同)签发支付 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 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下同) 。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的授权,在省财政 厅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代理银 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 人账户。
第八条部门预算批准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 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 的监督。
第九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 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 单位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且有 下届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特殊情况可再分为 三级、四级预算单位,下同);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 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一般为独立 核算的单位。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 算单位管理。
第十条 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省 财政厅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的 支付,应当按照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 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 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本办法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一级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的 申请,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银行
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附件一),报省财政厅国库管理机构 审批。
省财政厅国库管理机构审核批准预算单位的账户申请后,及 时通知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一个基层预算 单位只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十二条试点单位原有银行账户的财政性资金应及时转入 经省财政厅批准,其在代理银行为其开设的过渡账户(此账 户为一般账户)中,当该账户余额为零时,自行消亡;试点 期间,试点单位年终执行中形成的预算结余资金,由省财政 厅直接拨到该账户中,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依 据。
第十三条 对于省财政厅国库管理机构批复预算单位设立的
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根据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的规定,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 需向省财政厅国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财政厅国库 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省政府或经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批准后, 由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特设专户。
第十五条 预算单位变更、撤销零余额账户,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和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