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儿童福利院物资捐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物资捐赠接收、登记和发放等程
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捐赠物资管理人员的组成
1、 捐赠物资管理人员人数为 2人,从康教部和抚育部 班长中各抽调1人兼任。
2、 捐赠物资管理人员采取轮流兼任制度,兼任时间一 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3、 捐赠物资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康教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出具捐赠票据、发放登记、捐 赠物资统计和盘点,协助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库存 管理;
抚育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领用、库存 和库存管理,协助做好出具票据、发放登记、捐赠物资统计 和盘点。
二、 捐赠物资需求信息的发布
1、 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的需求由业务部和物资管理员 进行统计。
2、 儿童福利院所需物资必须向中心领导报告,经中心 领导同意后,由院长指定人员和途径对外发布。
3、 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未经院长允许,不得擅自发布
需求信息。
三、 捐赠物资的接收
1、 捐赠物资必须有2人及以上人员的人员进行接收。
2、 捐赠物资较多时,接收人员应在儿童院大厅内点清 数H。
3、 对捐赠的食品,接收人员应现场查验质保期,对超 过质保期的食品,应及时告知捐赠人,并不予接收。
4、 在接收捐赠时,如发现果冻、棒棒糖等不适宜我院 儿童的食品,应及时告知捐赠人理由,并不予接收。
5、 儿童院不接收现金捐赠,对捐赠现金的爱心人士, 须及时引导到中心财务室。
四、 捐赠物资的登记
1、 捐赠登记人由院长指定,捐赠登记人负责捐赠物资 的登记。
2、 接收人在接收捐赠时应向捐赠者现场开具中)L、制定 的统一捐赠收据。
3、 捐赠收据须详细注明捐赠物资的数虽、种类和价格, 物品名称和单位必须使用统一名称。
4、 捐赠收据须捐赠者签字并留联系电话,对不愿留名 的捐赠者,统一用“爱心人士”登记。
5、 捐赠收据的的出具必须有 2人及以上人员签字。
6、对接收捐赠的旧衣物和旧玩具等二手物品,接收人 应及时告知捐赠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7、对暂时无法出具捐赠票据时,可以出具白条暂代, 出具的白条格内容与捐赠票据内容相同。在出具白条时必须
2人签名并注明在1周内换领捐赠票据。出具的白条必须留 有存根,待换取捐赠票据时白条收回作废。
五、 捐赠物资的保管
1、 捐赠物资实行双人双锁、分类保管原则。
2、 捐赠物资中的食品和洗漱用品等有质保期的要按照 质保期到期时间分别摆放。
3、 捐赠的食品必须存放在存物柜中,防止鼠虫破坏。
4、 捐赠物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