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来院进修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要求来院进修学习的各类护理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
填写进修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经院科教科、护理部审查、考核,同意 后发出正式通知。
来院进修护士需具备下列条件:①专业对口,非护理专业不得进 修护理工作;②进修护士需有一定的工作经历;③持有效的护士执业 证书。
进修护士来我院报到后,由护理部介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 位职责,进行必要的岗前教育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后进入临床。
进修护士到岗后,由病区护士长和分管带教的老师安排工作和学
习。各科室须制定带教计划,落实带教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考核成绩记录于进修表中。
进修护士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虚心学 习,理论联系实际,掌握护理新知识和先进的护理技术,定期将本人 学习情况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汇报,完成进修计划。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工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经护
理部批准后方可离开。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周以上、无 故脱岗者均停止进修学习。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护士不宜进 修。
进修护士发生护理缺陷,视情节、后果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责 任,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所在单位。
进修护士应当爱护公物,关心病人,尊重老师,遵守纪律。
院内的科技资料和病案未经许可,不得白行复印或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