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客餐管理规定
客餐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项目部客餐管理。
2适用范围:项目部接待上级领导、外单位领导、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工作餐。
3名词术语解释:无
4责任:控制业务招待费使用,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有效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5管理规定:
管理程序及标准:
项目部领导及各部门客餐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根据来客的职务级别,安排项目部相关领导或相应人员陪同就餐(以下标准为迎来送往,其余客餐均为工作餐)。
(一) 凡上级领导、业主、甲方、监理领导来项目部视察,由项目部主要领导陪同;用餐标准为[30—100]元/人。
(二) 外单位领导来项目部考察,由项目部业务对口领导陪同,用餐标准为[30—50]元/人。
(三) 一般性业务联系,陪客与来宾职务大体相当即可,用餐标准为[15—30]元/人。
(四) 其它来访客餐为工作餐,标准为[4—8]元/人。
(五) 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陪同公司及以上领导用餐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一般性业务联系,陪餐人数不得超过2人。
用餐地点:
工作餐限定在项目部职工餐厅,其他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即时安排。
客餐的结算
工作餐采取记帐式,每次就餐前用餐部门(人)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用餐审批单》,由综合管理部联系就餐地点,用餐人持《用餐审批单》到指定地点就餐。每月25日由综合管理部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结帐。
客餐视情况应附客餐联系单、住宿联系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销。
6相关表格:
《XX项目部用餐审批单》
《XX项目部用餐汇总表》
《客餐联系单》
《住宿联系单》
XX项目部用餐审批单
用餐部门
招待对象
时间
地点
预计支出
陪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