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旅游局、团委、妇联,江州区文体局、团委、妇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区导游大赛的通知》(桂旅办〔2012〕93号)精神,为了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形象,同时选拔出最优秀的选手参加全区、全国导游决赛,崇左市旅游局、共青团崇左市委和崇左市妇联决定于2012年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现将《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导游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岗位,不断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对于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举办全市导游大赛,既是比赛,也是集中培训。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展示导游队伍形象,积极宣传导游精神风貌。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江州区文体局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举办导游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开展比赛并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组织导游大赛是今年继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活动内容,各县(市)旅游局、团委、妇联,江州区文体局、团委、妇联,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及时研究制定初赛工作方案及有关比赛规则。通过选拔、推荐等工作,真正选拔出代表本地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要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派专人带领本地选手参加全市决赛和颁奖活动。
三、遵守规定,严格选拔。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江州区文体局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出决赛参赛选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所分配的名额限度内选拔推荐决赛参赛选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选手质量和大赛质量。
四、积极协调,落实奖励。各地在组织初赛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参加比赛选手必要的表彰、奖励,鼓励和调动导游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落实导游晋级、考试加分和免年审等规定。
五、加强引导,树立典型。要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对此次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导游人才,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宣传,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导游培训等工作,请他们进课堂、上讲台,言传身教,以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全市导游大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方案
2、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3、崇左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一、名称:第二届全市导游大赛
二、主题: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
三、举办目的及宗旨:开展导游服务技能比赛,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导游形象、交流导游经验,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
四、主办单位:崇左市旅游局、共青团崇左市委、崇左市妇联
五、承办单位
各县(市)旅游局、江州区文体局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