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单位
与
XX单位
保密协议
零XX年X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与设计方在讨论关于 项目设计合同的相关事宜时,鉴于设计
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 设计方
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 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三方长远利益,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 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维护双方公平的合作关 系。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 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 以及虽
属第三方但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
限于:
(1)设计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内容,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 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2)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3)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7)甲方提供之业务、经营、投资、人事及财务之相关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技术、商业机密、战略及未来发展、工程、生 产、市场推广、定价、售后服务、融资、资产、公司结构及管理等其 它方面的信息资料);
(8)甲方与设计方交谈及讨论之有关产品、技术、财务、投资、人事 及经营相关之内容;
(9)甲方与设计方往来或交易,任何有关双方业务合作或服务之契约。
.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以手写、打印、软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 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 测试、体验、
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非保密信息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记录、文件或资料:
.已经公开的信息,且不是因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的披露所造成;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在甲方向设计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设计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该保密信息,且设计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 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保密责任
.设计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设 项 目”为目的的作业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设计方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
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设计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 的设计方人员及设计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 员承担与设计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设计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 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包括设计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设计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 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设计方及设计方人员发表 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设计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 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如果甲方书面同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