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后勤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勤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规范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制度》,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教财[2000]14号文件)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经济责任制度,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第三条经济责任制度的核心是权利和责任的结合,各级领导、各级财务主管人员作为当然的经济责任人,在经济活动中既要按规定行使权利,又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管好一级,逐级抓好落实。
第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监督制度,将经济责任人的财务工作实绩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第二章经济职责权限
第五条各级经济责任人的共同责任是: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对后勤集团(公司)负责,确保事业计划完成;自觉接受校内外纪监审和财务等部门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后勤集团(公司)财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后勤集团(公司)的财务工作负有全面的法律责任。主要责任:审定财务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基本建设计划;审定经济分配政策和奖励政策方案;审定重大经济决策方案;审定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并署名签字;审批重大支出项目。
第七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财务工作。主要责任:审批分管范围内的财务预算安排,参与审议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和重大经济决策方案。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全面管理后勤集团(公司)财务工作。主要责任:筹措资金,合理控制资金使用;审核财务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组织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参与审议重大经济事项;协调校内外经济关系;按授权审批重大支出项目;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为领导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组织协调资产管理工作;审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日常支出;负责财会人员业务管理。
第九条部门(或下属企业)负责人的主要经济责任:组织落实后勤集团(公司)下达的收入任务;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努力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对本部门(或单位)的经费收支和其他经济行为负责。熟悉财经法规,合法经营,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企业三者经济利益关系;组织落实后勤集团(公司)下达的利润、费用等上缴任务;对本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企业其他经济行为负责。
第十条部门(或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主要经济责任:组织拟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好各项经费支出;熟悉财经法规,组织本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搞好财务分析,为企业领导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拟订本企业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财经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办理财会业务,尽心尽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第三章经济责任内容
第十二条一切收入都必须统一管理,及时足额地缴入本级财务集中核算。严禁截留各种收入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三条各项收费范围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待批准后方可收费。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