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春市卫生局长春市卫生局文件长卫联发〔 2009 〕 11号关于印发《长春市 2009 年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在长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长政发〔 2006 〕 34 号),积极推进我市医疗机构急诊急救工作, 全面提高我市急诊急救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提升意外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市卫生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长春市 2009 年急救技能大赛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 1. 长春市 2009 年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2. 徒手心肺复苏操作规范及评分标准 3. 穿脱隔离衣操作规范及评分标准 4. 胸外心脏非同步直流电除颤术操作规范及评分标准 5. 参赛单位及人员回执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卫生技能大赛方案通知长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 年8月 27 日印发联系人:陈冬梅联系电话: 84692031 (共印 50份) 附件 1: 长春市 2009 年医疗急救技能大赛活动方案为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 更好地为急、危、重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急救医疗服务, 提升应对意外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市卫生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 200 9年10 月举办长春市急救技能大赛。为确保大赛按时、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急诊急救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服务。二、组织机构市卫生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本次大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齐国华市卫生局局长副组长:赵福玉市卫生局副局长王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陈明贵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房旭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张英成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孙艳静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刘卫市急救中心主任李栋市急救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组委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 办公室主任赵福玉(兼), 副主任陈明贵, 成员为市卫生局医政处及市急救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三、竞赛方式、参赛内容及日程安排(一)竞赛方式 1 、此次急救技能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初赛。部、省属及市属医疗机构为一组,县、区属医疗机构为一组, 初赛以各组参赛代表队数量为基准, 按比例产生进入决赛的名额; 第二阶段:决赛。在进入决赛的代表队中产生团体第一、二、三名。 2 、每位参赛队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大赛规定的 3 项技术操作,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评委现场打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3、3 项技术操作成绩之和为选手个人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产生个人第一、二、三名。(二)参赛内容徒手心肺复苏( 成人)、穿脱隔离衣、胸外心脏非同步直流电除颤术。每项操作总分为 100 分(具体操作规范及评分标准附后)。(三)日程安排 1、8月 17日-8月 30 日,各参赛单位负责动员、组队、报名及筹备相关事宜。参赛单位与人员名单务必于 8月 30 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陈冬梅传真: 84692030 84692031 2 、初赛拟定于 9 月中(下)旬进行,决赛拟定于 10月 27 日进行,地点为国际会展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四、参赛资格(一)参赛单位资格在长部、省属, 市属医疗机构, 各县(市) 区以卫生局为单位统一组队报名参赛。(二)参赛人员资格凡在长部、省属, 市属各医疗机构中,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均可报名参赛。五、表彰奖励办法本次竞赛本着精神奖励为主, 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对于在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选手,颁发竞赛荣誉证书及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报" 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 长春市巾帼岗位明星"、" 长春市青年岗位能手" 等荣誉称号。六、几点要求(一)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在长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 结合工作实际, 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 各县(市)、区卫生局, 在长各相关医疗机构, 每单位只选派 3 名选手和 1 名领队组成代表队参赛。(三) 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赛场纪律, 尊重并服从裁判, 一切问题按程序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四) 坚决杜绝外借人员参赛,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个人及所在单位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五) 各参赛队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 2张, 务于 9月6 日前交至市局医政处。附件 2: 徒手心肺复苏操作规范一、环视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动作:环视周围,口述: " 周围环境安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