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等电工仪器仪表、工具,对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推理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培训时间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中级、高级人员的教师应由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由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应职业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家电产品测试仪表及工具。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或见习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XX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XX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获得技师职业XX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按1:15,但每个考场不少于2个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按1:3~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