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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学-作业三.docx

上传人:012luyin 2016/6/1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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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案例一: 双汇“瘦肉精”事件始[ 摘要]自 20 00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以来, 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 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 畜产品中“瘦肉精”的检出率也明显降低。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维护公众健康, 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国家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就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仍然存在一些空白, 尤其关于农产品流通领域监管, 法律规定的就不够明确, 如对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督就出现法律空缺,法律调整的范围未能涵盖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全程的所有环节-。[ 关键词] 政府职能解决办法措施流通领域监管存在盲点: ,并不包括对“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监控。而相关的检疫部门及人员往往也不一定具备药物残留检测的手段和资质。 2. 缺乏上市前检测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 生猪屠宰企业属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即经贸委负责监督管理, 但经贸委却不具备“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监控手段。屠宰场只管屠宰,对宰前是否经过尿检不予关注,对所宰生猪发生质量问题也不负责任。建议及对策农产品质量安全, 是要求农产品在生产产地、生产过程、贮运、加工等各个环节都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对人和环境无危、无损、无害,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因此, 鉴于上述原因,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加强对“瘦肉精”的监管, 杜绝餐桌污染: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有很多:卫生、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粮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但在众多部门的监督下, 事件仍频频发生, 我们不能说这些部门没有认真实施监管, 但由于部门职能的交叉、职责的不明确, 削弱了执法的力度。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 明确指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确保权责一致,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因此, 有必要完善政府机构结构,明确职能分工,确保权责一致,并配备相应的人力、财力和必要监控手段;同时,可加强政府工作考核,建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瘦肉精”检测单纯依靠政府检测把关难度很大, 政府检测部门因人力、精力有限, 不可能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