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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谈安全评价与职业病危害评价合并的可能性及操作性
浅谈安全评价与职业病危害评价合并的可能性及操作性
自2010年10月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 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104)下发以来,特别是2011年12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安全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安 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 而在职业卫生实际监督工作过程中,基层安监人员谈论最多的就是: 当一家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时,既要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审查,又要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这就意味着要同时 分别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建设项目开展安 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审批程序过于繁琐, 又加重了企业负担;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操作也不方便。 所谓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 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 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 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 所谓职业病危害
评价,是对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 业病防护设施与效果、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以及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从目前法律规
定来看,只有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51号令)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 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但具 体如何一并进行,是由同一家技术服务机构编写两份不同的安评报告 和职评报告,还是由不同的机构同时编写安评报告和职评报告,亦或 是将两份报告合并为一份报告编写,其实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下面, 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这两个“评价”合并的可能性和可操 作性。 1•评价体系 安评与职评采用两个不同的评价体系,
且职评还包含现场检测与实验室分析方面的独立的体系。目前,职评 领域中卫生系统的各级疾控中心以其规范的质控管理、扎实的现场调
查与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功底,以及较为丰富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 价经验,而社会上安全评价机构普遍对现场检测设备及实验室建设方 面的投入不到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平还亟需加强。 尤 其是在现场调查中,安评与职评的工作思路也是截然不同的,简单的 使一个评价人员同时具有安评、职评资质,而从事“职业安全卫生评 价”也是不具备科学严谨性的,实不可取。 因此,将安评、职
评融合起来,在机构管理、评价流程、实际操作等方面有一定难度。 安评与职评在对某些项目工程分析的分析角度亦有 差异,如总图及平面布置方面,安评考虑全年主导风向和装置间安全 间距,职评则需考虑全年最小风频、夏季主导风向和职业卫生防护距 离,评价依据截然不同;竖向布置方面,安评考虑场地走向、管线流 向,而职评更多考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设备在同一厂房内布置情况
(噪声振动设备布置在多层厂房下部,散发毒物、高温的设备布置在 多层厂房上部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方面,安评考虑水电暖、消 防、储存设施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性,而职评则从对操作人员职业健康 的角度考虑其合规性、舒适性,并且不涉及消防系统的介绍。同时, 职评还有对自然疫源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