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美容院加盟合同
合同签订地:江夏纸坊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
授权代表人:
法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加盟经营"”
专卖店一事,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除因本合同终止条款终止外,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若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此类推。
第二条加盟经营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 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店。每个加盟店
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折售 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 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
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 供货价的 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甲方有权随时修改有关标准、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上述修改,甲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 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修改内容,有权在修改内容生效前书面通知甲方终 止合同。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引起的修改,甲方有权少于十天提出书面通知。
甲方有权就乙方是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监督。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各条 款,乙方承诺并接受甲方规定的违约赔偿办法及规则,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是依法存在,其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具备从事甲方授权经 营活动的资格。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行政规章,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乙方保 证向甲方递交的所有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记录等真实有效。如果上述资料的内容 发生任何改变,乙方有义务立刻告知甲方;乙方违反此款规定未能及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而 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同时,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 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应报甲方批准。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