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巡逻摩托车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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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摩托车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巡逻摩托车是保安公司配发给ATM机巡逻队使用的制式装备, 为规范管理和妥善使用, 切实加强对巡逻摩托车的管理, 充分发挥巡逻摩托车在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公司巡逻摩托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
一、巡逻摩托车主要用于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使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作它用。
二、督察队负责巡逻摩托车的管理、调度和使用。使用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巡逻摩托车必须按期检验,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过期未检、无保险的摩托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要爱护车辆, 小心驾驶, 经常检查、定期保养, 确保巡逻摩托车处于良好状态。
五、车辆发生小故障时, 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如果有大的故障, 需报上级领导审批, 方能维修。
六、驾驶巡逻摩托车执勤时要仪容严整, 佩戴执勤证, 携带警棍、对讲机等执勤装备。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 后果自负。
七、车辆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车辆, 停车时要上好防盗锁, 造成巡逻托车损坏、丢失的, 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巡逻摩托车的使用遵循“谁使用, 谁管理, 谁负责”的原则,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