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汽车保险的论文.docx

格式:docx   大小:35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汽车保险的论文.docx

上传人:妙妙 2021/7/9 文件大小:3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汽车保险的论文.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汽车保险的论文
汽车保险的论文
  论汽车保险诈骗案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汽车工程学院09级车辆工程(1)班
  摘要:汽车保险诈骗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投保人的原因和保险公司的原因。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是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毒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各类保险诈骗行为也凸显出来,并且成为当前保险业最大威胁之一。面对汽车保险欺诈日益增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现象的蔓延。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欺诈;防范措施;现状
    一、 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
  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汽车保险欺诈,即情节严重的汽车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汽车修理企业、汽车保险欺诈犯罪团伙等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骗取保险金且数目较大的行为。
  二、汽车保险欺诈形成原因
  (一)、保险的固有属性与人的趋利性成因分析
  1、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且这种关系要求是不对等的。如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须偿付比保险费高得多的费用给投保人,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正是这种不对等构成了保险欺诈骗赔的物质基础。
  1
  2、保险人与保险标的在空间上的分离,客观上使保险欺诈成为可能。投保人所投保的标的无论在投保前还是在投保后都控制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和适用何种费率。
  3、人的趋利性成因分析。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马克思说:如果有300%的利润,就会有人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保险费率最少是百分率,保险费成本低,保险赔偿收益高。
  (二)、社会因素的成因分析
  1、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职能缺乏了解。
  2、部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对保险方面的法规不熟悉,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认为即使诈骗行为被识破,充其量不过是被拒赔而已,特别是看到身边发生的骗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