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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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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按照“民生八大工程”农村低保项目计划,经县委、县政府 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由800元/年/人提高到1200元/年/人。为了确保这项提标工作 在我镇有序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仅是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及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而且是今年民生八大工程项 目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促 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做好 农村低保提标工作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
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宣传工作, 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政策,让农村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 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 提标政策
根据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的总体部 署和主要精神,这次农村低保提标工作总的原则是:深入调查核 查,准确掌握实情,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动态管理,社 会化发放。具体要求是:(1)保障标准:由800元/年/人提高到 1200元/年/人;(2)补差档次:由A、B、C三类调整为A、B两 类,C类统一合并到B类;(3)每档发放金额:A类由月发放70 元调整为100元,B类由45元调整为65元,C类由25元调整为 65元;(4)保障范围:提标后,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低保对象,但必须维持现有保障人数,不得超标。
三、 实施步骤
1、 宣传动员( — — ):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吃 透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提标工作,扎实搞好政策宣传,使农村低 保政策、提高标准的内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在全镇上下营造 支持低保工作、关注低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成立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 摸底排查(2. 9— — ):各村要组织人力搞好入户调
查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留盲区。通过受理申请材料、入
户摸底排查、组织张榜公示等有效程序,核定提高标准后新申请 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 围;对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解释 工作。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把关口,据实调整,避免错保、 漏保现象的发生。
3、 公示上报( — — ):初步调整结束后,村两委要 开会讨论,审议无误后,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自觉接受 村民监督。公示期满后,结合群众意见,积极查缺补漏,整理完 善,村两委民主评议通过后,及时将调整结果上报镇民政工作站, 个人申请、村委会证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家庭 成员户口复印件等资料按户收集,迎接镇上审查。
4、 全面审核(——):组成七个工作组,镇领导带队, 进村入户搞好核查,通过查实情、看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扎 扎实实全面审核,做到应保尽保,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使所有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5、 汇总上报(3. 3 — — 3. 5)完成复核工作后,镇民政工作站 认真汇总全镇情况,由镇领导办公会审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 报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明纪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