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两票、三制”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两票”的考核管理,提高“两票”的合格率,保证合格率达100%, 杜绝在执行“两票”中的违章违规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内容、统计及其奖惩。
本标准适用于全所范围的“两票”管理及操作。
第三条 所安监员是全所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执行的管理 者,负责“两票”执行过程的检杳、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规定,凡从事送电、 配电、变电设备停役检修、试验或带电作业时均必须使用工作票,并按规定办理 许可手续后方可工作。
第五条 使用“两票”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规定,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 第六条 事故紧急处理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作好安全措 施;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可不填写操作票。 第七条工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使用,并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第八条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该项工作 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手工填写的工 作票,工作票上安全责任人员签名必须采用手写方式,不得打印或盖章。
第九条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检杳工作班成员(含配合工种)个人安全防护用 具是否完备,还应对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注意事项和布置 危险点预控措施,指明带电部位,特别是有误登、误进带电设备的危险部位,进 行简明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将危险点的预控措施填入“备注”内,并经工作班成 员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条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中所填的计划工作时间,应拉的开关刀闸与所列 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进行审杳,发现不合格,应退回工作票签发人补充完善或作 废重新开票。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发现工作票有错误,或者对工作票内容有疑部问 时,均应立即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纠正或作详 细补充并签名,方可继续工作。
第十一条外单位人员在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办理工作票的规定:
(一) 无相应资质的外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确需进入所管辖设备进 行作业,应由所派有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手续;非所管辖设 备办理停电检修时,由设备管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调度批准停电,不办理工 作票手续,调度员负责做好变电站线路转检修安全措施,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 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委施工队承包相关工作,签订了安全协议的,其符合工 作负责人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但需经公司安监察部审杳确认,书面 通知有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设备管辖单位要派人监督现场安全措 施的实施。
第十二条电气工作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
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内填入扩大 的工作任务。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 作许可手续。
第十三条 计划检修工作应在前一天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停电申请单”提前 三天交给调度部门。
第十四条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终结报告,一般采用工作负责人从工作地点回 来,亲自报告并将工作票当面交当值调度员,经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