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农村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车辆维护按照《农村客运车辆维护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3、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按照《农村客运车辆报废制度》执行,并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4、农村客运车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5、客运站在农村客运车辆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应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6、农村客运企业根据运行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公路各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7、农村客运公司要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8、要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额度,所有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不得漏保、虚保,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不得低于40万元/座。
9、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之前已经投入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7年前加装车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