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__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范围全镇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性质特别严重;  (三)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四)事故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的,在学校内或全镇性重大活动期间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的;  (五)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工作报告、信息上报等。
第五条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组织建立和管理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  (三)贯彻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 组织编制和修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汇总事故情况,向镇政府和市食安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和善后处理组。  事故调查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人员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应急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警戒保卫组: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事故调查组、人员救治组、善后处理组开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活及有关协调工作的开展。
善后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第七条  有关单位职责: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