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93. 130
P 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
替代 SL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2008-03-03 发布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 年第 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
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水利水电建设 SL223-2008 SL223-1999
工程验收规程
二 00 八年三月三日
前 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 9 章 15 节 145 条和 2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
对 SL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
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184-6
____SL223-1999
目 次
1 总则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3 分部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6 阶段验收
一般规定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