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止井下电气火灾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在特定的工作场
所,如在井下存在***、煤尘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专业的安全规程选用 特制的电气设备,如隔爆型电气设备,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对每一台设备责任到 人。
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井下高压电动 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在井下 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 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 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进行试验,禁止保护失 效的设备投入运行。
积极应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来预防电气设备火灾事故。
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届外壳都必须可靠接地。
加强井下接地装置的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对接地wang络接地电阻进行 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进行校验。
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电缆进行敷设,防止因电缆意外 坠落或受伤而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发现电气故障和事故隐患及时处 理。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白四十五条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检查***在其巷道风流中***浓度低于 %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 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加强井下杂散电流的管理。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下各变配电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