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LGG08】
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标准
【法规名称】自来水水质标准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2003-08-20
【正文】
自来水水质标准
第 1 条
本标准依自来水法第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标准用词定义如下:
一大肠杆菌群:指能分解乳糖,格兰姆染色阴性,无芽胞之杆菌,或以膜滤法培养,产生金属光泽之深色菌落。
二大肠杆菌群密度:指以多管酦酵法一百毫升水样中所存在之大肠杆菌群最大可能数值(以下简称最大可能数(MPN)) ,或以膜滤法时一百豪升水样在滤膜上所实际产生之菌落数值。
三陶姆斯(,Jr)公式:
最大可能数等于酦酵为正值之管数乘以一百后,除以酦酵数为负值之水样与接种之全部水样相乘后开根号之值。
四多管酦酵法:指以不同容积或以不同稀释度之细菌水样(稀释水样之稀释水须经灭菌) 核定大肠杆菌群存否及密度之方法。
五膜滤法:指以特制过滤介质,核定大肠杆菌群存否及密度之方法。
六总菌落数:指一毫升水样在标准平板培养基上,实际产生之菌落数。
八有效余***:指水经加***或***化合物作消毒处理后,仍存在之有效剩余***量。
九自由有效余***:指以次***酸或次***酸根离子存在之有效余***。
一○结合有效余***:指以******、二******存在之有效余***。
一一总三卤甲烷:指水中之***仿、溴化二***甲烷、二溴化***甲烷、溴仿等四种三卤甲烷之总和。
第 3 条
自来水水质细菌最大容许量如下:
一大肠杆菌群密度月平均值为一.○。
二单一细菌水样大肠杆菌群密度为六.○。
三单一细菌水样总菌落数为一○○。
第 4 条
自来水水质浊度、色度、臭度及味最大容许量如下:
一浊度:
(一) 水源浊度在五○○浊度单位(NTU)以下:四个浊度单位(NTU)。
(二) 水源浊度超过五○○浊度单位(NTU)至一五○○浊度单位(NTU):十个浊度单位(NTU)。
(三) 水源浊度超过一五○○浊度单位(NTU):三十个浊度单位(NTU)。
二色度:十五铂钴单位。
三臭度:初嗅数三。
四味:无异常。
前项水质检验,应每周取样一次以上。
第 5 条
自来水水质化学性物质最大容许量或容许范围如下:一铅(Pb) :○.○五毫克/公升。
二硒(Se) :○.○五毫克/公升。
三***(As) :○.○五毫克/公升。
四铬(Cr) :○.○五毫克/公升。
五镉(Cd) :○.○○五毫克/公升。
六银(Ag) :○.○五毫克/公升。
七***(Hg) :○.○○二毫克/公升。
八铁(Fe) :○.三毫克/公升。
九锰(Mn) :○.○五毫克/公升。
一○铜(Cu) :一.○毫克/公升。
一一锌(Zn) :五.○毫克/公升。
一二***盐(CN-1) :○.○五毫克/公升。
一三***盐(F-1) :○.八毫克/公升。
一四***盐(Cl-1) :二五○毫克/公升。
一五硫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