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海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NHZFCG-Z2013072
招
标
文
件
宁海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业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投标货物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制造或经营招标货物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以集团或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合格的投标货物应该是:
在中国境内出产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
2.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5)b 款的要求。
3. 投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邀请
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要求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但不得使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收到该通知的时间迟于开标前5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改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修改投标文件,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若发出通知日距公告的投标截止期不足15天,采购人在通知书中应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则按原定时间执行。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C 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两部分组成。
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投标单位声明函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以上(1)-(4)款请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的格式编制
技术、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作出投标响应的文件或各表;
(4)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自行编写,)
(5)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本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的要求提供),一般应含:(若有专门要求,将在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中载明)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d、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国家实行经营/制造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须提交)。;
e、若投标货物的部件是在中国境外生产的,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关完税税单。
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投交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7.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价组成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载明。
投标人要按本册第六部分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