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议书
本分包工程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于2003年—月—日 由以下双方签订: 总包商: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2层
分包商:江苏泰州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公园北路88号
鉴于总包商与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签署 无锡惠山新区市政项目玉 祁路工程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鉴于分包商已就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提交了总包商可以接受的投标书,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分包合同 固定总价为RMB 11, 369, 473元;文字表述为:人民币壹千壹佰畚拾陆万玖千 肆佰柴拾畚元。
又鉴于分包商已同意按照总包商在下文提及的分包合同的要求,承担分包工 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分包合同文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 同。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与本协议书一道构成分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以下简称 “分包合同”),并应作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 冲标通知书
b) .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附件;
c) .总包商与分包商签约前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协议等议标过程文件;
d) .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e) .工程图纸;
f) .技术说明;
g) .分包商标价的工程量表的构成明细;
h) .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分包商在此保证在各个方面均遵照分包合同的要求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 以认真积极和勤奋快捷的态度保质、按期地圆满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 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总包商特此立约保证在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分包合同规定的方式 向分包商支付分包合同价格或分包合同规定的其它应付款项,以作为分包工程施 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除非为分包合同的目的,本协议书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或泄露分包合 同的内容。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四份,双
方各执二份。
总包商: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日 期:
分包商:江苏泰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日 期:
分包合同特殊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
定义
1 工程名称: 无锡惠山市政道路项目玉祁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镇
3建设方: 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4监 理:江苏东南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1. 5 总包商: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1. 6分包商: 江苏省泰州市政工程公司
1. 7总包商代表:田振国、金永杰
8分包商代表:吴劲松
分包合同文件
1本分包合同的语言为中文。
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分包合同由以下内容构成,且互为说明,在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如果总包商 认为有必要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商颁发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时, 则总包商有权发布此类指示。在此情况下,应按以下先后次序解释。
.分包合同协议
.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
.总包商与分包商签约前的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函件等议标过程文件;
.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工程图纸;
.技术说明;
.固定总价合同的构成明细。
.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工程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3总包商向分包商提供工程图纸套数: 1套 。
分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及分包合同价款
1分包工程名称:无锡惠山新区市政项目玉祁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
2分包工程范围:为玉祁路道路工程及其沿线涵洞、桥梁工程、给排
水(雨、给、污水)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承包方式: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所谓固定总价合同应按照以 下含义理解:除非发生本合同条件3. 5条所定义的变更,合同总价不因工程实施 过程中工程量的变化、材料、设备、人工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及法律法规的变化而 调整。
3. 4分包合同的价款为:RMB 11, 369, 473元;文字表述为:人民币壹仟壹佰 畚拾陆万玖千肆佰柴拾畚元。该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分包合同所需要的 一切人工、材料、机械、税费、分包商的管理费及利润及施工措施费等(降水除 外)。
。根据双方4月8日的谈判及4月9日的往来信函,在本合同中, 变更的定义为:施工图对招标图在结构尺寸及结构内容方面的实质性更改视为变 更。其他情况不视为变更。。
。根据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