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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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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小雄 2021/7/21 文件大小:10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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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贵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 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 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安全第一、确保质量、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生态和环 境保护,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 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落实完善各项工程质量责任制。大力提倡文明施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以及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中小型水源 工程建设项目,农田水利、防汛岁修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国家和省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施工准备(含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规划项目建议书等阶段。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 [19961608号)编制。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评和 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199号)在报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 书时,还需出具以下文件:
1、 规划的审查或审批文件。
2、 银行贷款承诺文件,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文件。
(二)项目建议书编制应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承担,并按我市现行规定权限报批。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一)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按照现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有 关规定编制。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省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三) 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要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外部条 件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协作配套条件、管理方案、水事矛盾处理、征 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等方面的落实工作,在报送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还应出 具以下文件:
1、 根据有关规定,由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涉及水资源分配的要有 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2、 根据《防洪法》等法规要求编制的专题报告等文件及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3、 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提交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 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审批意见。
4、 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水利建设项目,要附具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经 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5、 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提交建设工程(不含移民安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审查意见。
6、 提交移民安置规划及县级地方政府对移民安置规划的意见、移民对安置方案的意见。 同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7、 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及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 意见。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9、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10、 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1、 融资方案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12、 压覆矿专题批复,或国土部门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初步设计阶段
(一)初步设计文件应择优选择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照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 制的有关规定编制。
(三)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 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如有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四) 在报送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在完成可研阶段要求的各项文件基础上, 还需出具以下文件:
1、 为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已建设的外部协作配套工程报告。
2、 已达成的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开工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3、按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出水利建设项目土地年度使用计划。
4、 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文件和审查意见以及批准的 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
第九条施工准备阶段
(一)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二) 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