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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jc201601 2021/7/24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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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
物理学院负责管理的物理大楼、加速器楼、技物楼是大家工作、学****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广大的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环境,规 范物理学院各办公楼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因此,特制 定本规定: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所有 消防 安全通道、出入口、消火栓周围一律不得堆放杂物。消防安全 通道包括: 楼道、楼梯、出入口以及大楼周围的道路和通往消防井的道路等。为了大 家工作、学****环境的安全、整洁,请自觉遵守政 府、学校及我院的各项法 规与制度,不得随意在各楼内外的所有公用场所和消防通道、出入口堆放 杂物、废弃物或停放机动车、非机 动车。对不遵守规定者,学院综合办公 室有权令其搬出,对无理取闹者,将予以不要的经济处罚。如因堵塞消防 安全通道引发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办公室、实验室在节假日期间和每天下班后无人工作时,必须 认真
检查水、电、气、火的阀门等,要切断电源,关好水管,锁好 门窗,确保 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各单位负责人须就事发原因、责 任等写出书面报 告,经查证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其他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市政府及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所有教工、学生在未经学院主 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技物楼、加速器楼在主管人员处 备案) 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如确实因 工作需要必 须在夜间值班或工作时,须由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或科研组负责人、导 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每次批准期限不得超过7天)、 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由保安人员监督执行。但各单位负责人在向学院提出 书面申请时必须对申请在夜间工作的老师、学生逐一说明物理大楼管理的 有关规定,并为其在夜间值班、工作期间的违纪行为及安全责任负责。
学院授权保安人员每晚W : 00负责督促滞留在各办公室、实验室的 人员,所有师生必须配合学院的管理工作,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将通报 各单位、导师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对屡错屡犯、无理取闹者,给予 必要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酿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违章用电,不得使用非工作或实验所需的 电 器,包括取暖、做饭等,更不得使用“热得快”及其它劣质电器烧水、做 饭、取暖等。
自觉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在实验室等地吸烟的决定”,杜绝火险、火 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及其它公物,任何实验室、办公室及个人不 得私
自拆卸、移动消防探头及其它消防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器 材者,将视 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如因损坏消防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禁私自带领小商、小贩进入楼内。
携带公物或私人物品出门时,必须持学院综合办公室出具的“携物出 门条”,否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携物外出。
遵守物理大楼门卫制度,按规定时间出入,不准跳墙、翻越栅栏。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造、装修任何 公用 房屋及原有的室内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建、装修者,须首先向学 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再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 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