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请须知东莞市财政局于 2008 年 10月1 日开始,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面的业务受理。从即日起, 不再接受手工申请, 申请人一律须通过网上申请及办理。请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的人员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下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续有效期申请· 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确认登记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一、申请对象 1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学历或学位, 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 2 .通过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性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市直单位(指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驻莞部队、省驻莞机构等) 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 办证大厅设在市会计学会) 非市直单位(或无工作单位) 本市户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分局非本市户籍单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镇街财政分局三、网上申请程序申请人登陆: 0 /gd-service →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申请→按要求认真录入相关信息资料及上传数码相片→打印受理单。说明:上传相片须 JPG 格式, 30K 左右,即小一寸红底免冠彩照; 提交申请资料后,须牢记受理号, 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并签名确认。四、须提交材料受理单确认、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即申请人已签名确认的受理单)一份; 2 .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有效期内的相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红底彩照 2张; 5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且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办理流程六、查询办理情况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并办理现场资料确认之后, 可利用身份证号及受理号登陆查询办理情况。网上查询途径: 0 /gd-service →查询服务→从业证书受理查询→申请情况查询。七、领取证书若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时显示“证书已制作完毕,即日起可前往领取”的提示信息,申请人须携带受理回执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手续。八、收费不收费。作出准予颁发决定的, 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 退回申请资料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决定。申请人提交资料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或在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申请一、申请对象 1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90 天内,须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上岗注册登记。 2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6 个月的,须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离岗备案登记。说明: 如申领时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与现工作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同, 还须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申请。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性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市直单位(指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驻莞部队、省驻莞机构等) 东莞市财政局会计科( 办证大厅设在市会计学会) 非市直单位单位所在地的镇街财政分局三、网上申请程序申请人登陆: 0 /gd-service →从业办理→从业资格注册申请→按要求认真录入相关信息资料→打印受理单。四、须提交材料受理单确认、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表》(即申请人已签名确认的受理单)一份;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理离岗备案登记的不需提供) ; 4 .本人身份证原件。五、办理流程六、查询办理情况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并办理现场资料确认之后, 可利用身份证号及受理号登陆查询办理情况。网上查询途径: 0 /gd-service →查询服务→从业证书受理查询→注册情况查询。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