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复印机租赁合同
甲方:睢宁县睢城镇佳源办公设备经营部
乙方:人民东街中国银行对面
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租赁复印机壹台,机型KM5035,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乙方先交付甲方5000元(人民币)作为机器保证金,如换机追加押金。
复印价格:,复印机数以复印机示数为准,每月抄表结算一
租赁期限为一年,即2013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13日止。
甲方责任:在租赁期内,维修、耗材、配件甲方负责(除纸张外),并免费为乙方培训操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当机器出现临故障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保证机器正常,如遇到特殊故障(在两天内修复不成)甲方另提供壹台性能完好的机器给乙方使用,直到机器修复正常。
乙方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要求操作和使用机器,保持机器干净,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联系维修,不得用废纸和非复印纸复印,,除甲方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装机器和乱调机器。
租赁期内,机器如因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被盗,火警或因违法经营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在租赁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提出更改合同,否则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本市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十、租赁期满,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如提前终止租赁,必须向对方提供两个月的租金作违约金。
十一、乙方如转移经营地点,必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二、本机价值10000元起租日基数350元,机身号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