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开发协议书**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双方为共同开发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共赢的原则,以及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理念,为明确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项目地址: 第三条 项目性质: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四条 股权合作形式:双方出资注册成立本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按公司章程开展公司运营。
第五条 出资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其中现金实缴 万元,甲方 万元,乙方 万元,持股比例为 %: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 按上述约定的实缴出资比例和额度于 年 月 日足额到位,共同认可。
第六条 签订合同后7天内办理注册项目公司,如其中一方不能按时到位,则按实际到账资金计算确定股比,并办理登记。如若一方资金周转较困难,在 年 月 日前,双方可在资金到位后调整股比,转让部分股份。缺资一方在 年 月 日前仍未能注资,视为缺资方无条放弃股份调整。
第七条 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导致项目公司资金不足时,双方应按持股股权比例追加投资,或经股东会同意的融资方案进行融资。
第八条 运营期间需对外融资时,双方按股份比例承担抵押和担保责任。
第三章 双方职责 第九条 甲方职责:负责项目公司注册和资质申报工作;筹集项目注册资金,负责经营期筹融资方案;按国家规范要求,确保项目施工质量;书面委派甲方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人员。
第十条 乙方职责:负责本项目与政府部门和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公司能顺利摘牌拟合作开发的土地,并保证土地未设定任何抵押;书面委派乙方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人员。
第四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及管理。项目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按股权比例进行委派。项目公司的董事长,财务经理、销售经理由大股东委派,总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由第二大股东委派或招聘,其他人员社会招聘解决,以大股东为主组建管理团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合作开发项目的规划方案、预算成本控制、施工计划、销售方案及定价、资金使用方案、融资安排、利润分配等事宜均由项目公司总经理组织拟订方案等重大方案,报董事会初审,三分之二以上(含)的股份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
第十二条 项目公司实际操盘运营须合规合法的负责本开发项目整体和全寿命周期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及费用支付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提请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进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如董事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根据有利原则,董事长有权作出决策,项目公司按董事长决策意见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设立和管理银行账号,注册资金及所有运营资金必须经共同认可的银行账户管理,双方对经济运营情况的数据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