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响南农商行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响南农商行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电子银行突发事,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的危害,保障电子银行业务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电子银行突发事的处置,应坚持在响南农商行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快速高效、安全稳妥”的原则,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行协调联动,尽快恢复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降低不良影响。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超出事发社的处置能力,或者涉及跨地区处置范围,需要由上级部门负责协调、处置的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响南农商行电子银行部负责建立和完善电子银行突发事的防范、处置机制;接收、整理电子银行突发事的有关信息资料;协调和督办电子银行突发事应急处置的落实工作;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向主管电子银行业务的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向相关业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向省联社通报电子银行突发事处理情况。
第五条    办公室、合规风险部、财务会计部、科技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负责处置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电子银行突发事应急事宜,提出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三章     突发事的分类及级别界定   第六条    本预案所指电子银行突发事是指突然发生对电子银行业务正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客户及我社重大财产损失、声誉损失,或者可能带来全行业性连锁反应及系统性风险,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子银行紧急事。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 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运营事。主要包括:发生电子银行应用系统、应用技术出现重大问题、或被人为攻击破坏等而导致电子银行服务连续中断(正常工作时间内4小时或正常工作时间外8小时以上)的事;
(二)重大突发电子银行案事。主要包括:发生批量客户资料丢失、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案;发生巨额资金100万元以上被盗案;发生假冒网站、假冒电话银行及假冒手机银行等案。
(三)重大突发电子银行违规操作事。主要包括:发生从业人员操作失误或违规操作;导致电子银行业务出现重大差错或隐患的事;发生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客户资料、证书等,引发客户资金风险的事。
(四)其他电子银行重大突发事。主要包括:发生大规模的电子银行客户群体性事;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电子银行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等事。
第七条    按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电子银行突发事分为以下三级:
(一)涉及跨省范围,有可能影响全社电子银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影响全社电子银行业务稳定的事,已经或者即将出现全行业性连锁反应,需要全社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或发生100 万元以上客户巨额资金损失、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为Ⅰ级电子银行突发事。
(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市),有可能影响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影响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稳定的突发事为Ⅱ级电子银行突发事。
(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有可能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全辖电子银行业务稳定的突发事为Ⅲ级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