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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基础知识(一).doc

上传人:lu2yuwb 2021/7/29 文件大小:1.5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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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基础知识(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佛学基础知识(一)
佛学基础知识(一)
一、【四谛】
即苦集灭道四谛,谛,谓审实不虚之义。由于圣者所证,故称四圣谛,或四真谛。
(1)苦谛:苦为逼迫义,即三界轮回生死之逼恼,使人不得自由,不能自己作主,故佛经中说有无量众苦,但就身心顺逆缘境,总有三苦、八苦。三苦,从其逆缘逼恼,正受苦时,从苦生苦,名苦苦;从其顺缘,安乐离坏时而生苦恼,名坏苦;生老病死刹那变异而生苦恼,即名行苦。八苦即: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和五盛阴苦,诸苦可以归结为五盛阴苦,又名五蕴炽盛苦(蕴,积聚义。五蕴,色、受、想、行、识,简言之,色蕴是指总括五根、五境等有形的物质,受蕴是指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的作用,想蕴是指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的作用,行蕴是指其他对境关于嗔贪等善恶一切心的作用,识蕴是指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的本体。),五取蕴苦(五蕴与五取蕴不同,“取”,执取,取着)。认识或者接受人生是苦的,即对于凡俗的人生采取一种否定的价值取向,这被称为苦谛。
(2)集谛:集谓积聚二十五有苦果之因,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由贪嗔痴等烦恼,造积善恶业因,能招感三界生死等苦果。
(3)灭谛:又名尽谛,灭谓灭二十五有,寂灭涅槃,尽三界结业烦恼,永无生死患累。
(4)道谛:道谓修戒定慧通向涅槃之道,总有七科:四念处,.四正断或四正勤,四神足或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或七菩提分,八圣道或八正道。此为三十七菩提助道品法。
四谛有两重因果,苦为果,集是因,由苦集二谛成为世间生死因果;灭是果,道是因,灭道二谛为出世因果。即由造积有漏业因而感有漏苦果,由修无漏道因而证灭谛涅槃。如北本《涅槃经》卷十二(大正12·435a):‘有漏果者是则名苦,有漏因者则名为集,无漏果者则名为灭,无漏因者则名为道。’此即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之义。
四谛是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佛教大小乘各宗共修、必修之法。佛说四谛是要众生了知四谛的真理,断烦恼证涅槃,若专修四谛以求涅槃者,一般称其为小乘声闻人。
知无明而产生错误的身、语、意三业。此行,不只是指错误的行为,也包含行为余力的****惯力。不管我们的行为经验是何种情形,均不会轻易地消失,一定会留下一些余力被保存蓄积起来,而成为知能、性格等素质。
(3)识:如五蕴、十八界的识,识即六识,是指‘认识作用’或‘认识主观’而言。此处乃指认识主观的六识。《阿含经》中,将‘缘识有名色’的识,分为三种:(a)入胎的识,(b)在胎的识,(c)出胎后的识。若仅将十二缘起中的识,解释为(a)入胎的识(结生识),就会成为三世两重因果说的胎生学见解。但原始佛教中的识乃指入胎、在胎、出胎后三者而言。
(4)名色:名指生命精神、心灵方面,色指生命身体方面。名色也就是身心。
(5)六处(六入、六入处):指眼以至意的六根。意即感觉、知觉的能力。
(6)触:即根(六根)、境(六境)、识(六识)三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识而有感觉,与由知觉而成立认识条件的意思。
(7)受:和五蕴中的受相同,意指苦乐等感受,即眼触所生以至意触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乐、不苦不乐等三受。这些都是认识(触)后产生的苦乐感受,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又有很大的差别。如贪欲者是乐的感受,在嗔恚者则是
苦的感受。此乃由于认识主观的识,不像白纸一样,而含有缘于过去的无明、行,所生的贪欲、嗔恚等性格的缘故。
(8)爱:也译为渴爱,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为色爱以至法爱的六爱,或欲爱、有爱、无有爱的三爱。缘认识而起的苦乐等感受一产生,对苦受就有憎避的强烈欲求;对乐受就有爱求的热望。这些强烈的欲求或热望,即是爱。也就是以爱来表示对苦乐受所产生的爱憎之念。
(9)取:有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等四取。前面的爱,是指心中产生激烈的爱憎之念,而取是对爱念生舍取之实际行动。亦即指‘爱则夺取,憎则舍弃、伤害’的实际行动。或者可说是,由于身语的取舍选择行为。杀生、偷盗、邪***,或妄语、恶口、两舌、绮语等身语业,均可涵盖于‘取’之中。
(10)有:即存在。或注释为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广义的说,有是现象的存在,与行、有为一样,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故亦称十二有支。在此意
义上,有可分为业有与报有,业有是指善恶业的存在;报有是指善恶业果报的存在。可是,如同前面行支所说的,业有包含了身、语、意三业,及它们残留的余力,而残留的余力会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质。这里的有,是指来自取支(取舍选择的实际行为)残留的余力,它不但是过去行为****惯的蓄积,也限定了未来行为的发展。故‘有’之下为‘生’。
取与有二支,可说相当于前面第二支的行。爱支则相当于第一支的无明。亦即自无明产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实际行为的余力。似此,自爱产生的实际行为就是取,而自取产生余力就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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