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1: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基本原则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 如免疫缺陷者) ,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 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5.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1) 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 局部无炎症、无损伤, 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 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ml )污染机会增加;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 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异物植入手术;高龄;肿瘤;糖尿病;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2) 清洁- 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 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 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 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 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导致感染,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3) 污染手术: 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 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 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6.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1 )药物选择: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 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 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 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2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 ~2 小时内给药, 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 或失血量大(>1500 ml) , 可手术中给予第 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 4 小时, 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 小时) 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 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 必要时延长至 48 小时。接受污染手术应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最长不得超过 5天。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 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附件 2: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