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年,在团市委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团区委作为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平安市建设及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将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中的重要工作事项纳入共青团年工作要点及《团区委年折子工程》,以完善制度性安排为核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通过在各项工作中延伸工作思路、拓宽服务手段、丰富活动载体、完善工作体系,努力在我区青少年权益工作中构建党政领导、群团推动、社会协同、青少年自护的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的新格局。
一、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概况
一年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
全区共有两办委员单位40家,青少年事务联席会委员单位10家;市青少年权益工作试点社区6个;社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3个;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受聘法制校长总人数为108名11人兼任两所学校法制副校长;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青联委员中聘请市青少年成长导师40名。
截至年底,市在学校、社区累计共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次,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项,受教育学生人数15万人次其中举办讲座550场次,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次;开展自护教育活动200余项,教育覆盖面达100;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100余次,参与学生人数2万余人次。
一年来,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合力为源,构建起无缝衔接、运转协调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教育为本,夯实环环相扣、科学有效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性工作;三是服务为先,着力加强各类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体系建设。
二、年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化安排,建立青少年事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格化青少年权益工作协调机制
通过深化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委员会的组织职能和社会职能,统筹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网格化协调联动机制。
团区委重新规范、修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由31家增补至40家,并将17个镇、街道主管副镇长副主任新增为区未委会委员;成立由承担青少年权益工作核心任务的10家委员单位组成的市青少年事务联席会,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全区工作力量,共同联手打造合法、有序、有效的罪错青少年教育管理一条龙司法渠道,推动中小学校法制校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尝试订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部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委员单位工作职能、量化考核标准。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能够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有专人负责。
同时,共青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业社会组织和队伍,与区社会工委联合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市社区青少年管理与服务项目》,加强社会支撑体系建设。
在高校成立首批社区青少年帮扶公益实践团社工团体,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社工团体公共服务方式在首批6个试点社区村实施服务项目,大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引导、帮扶工作,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2、深化工作渠道,完善立体化青少年权益工作联动机制
17个镇街道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于2011年成立镇街道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并通过建立市青少年权益工作试点社区的工作模式,着力推动资源到底、措施有效的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青少年服务机制。
不断完善社区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分挖掘社区村在服务青少年权益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
镇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全部能够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
南口镇南厂东社区组织开展的青春健康家长课堂活动、依托市青苹果之家开展暑期活动,城南街道昌盛园社区开展的独生子女讲座会、我心中的英雄中小学生演讲比赛,东小口镇天通北苑第二社区青少年六合棋比赛等各镇街道开展的活动都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积极探索、总结试点社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有益做法,完善团组织服务、支持基层权益工作的方法和载体。
3、优化成长环境,初步建立青少年利益诉求沟通机制
自年以来,共青团系统开展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倾听青少年心声服务青少年成长共青团倾听活动,初步建立起反映青少年利益诉求的沟通机制。
市两会期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呼吁青少年相关议题达3个;截至12月底,共青团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