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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掌握现场规范(数字记忆)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 250 米。最
大允许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
4、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 20m且无自然排烟的 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 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1)建筑高度超过 32 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 )内走廊超过 20 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 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 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 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 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 应按上、 下连通层 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 大于 500m2。
8、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 1000m2局部 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6-9 米。
10、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 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 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 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 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
14、 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 : 一级二级 25米,
环形通道 22 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 25%。
15、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 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 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的防火挑
檐或高度不小于 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 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 于 。
19、 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 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 防火门。
20、 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 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非燃烧体
21、 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 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