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
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
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
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
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校务会是学校
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
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
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 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
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
主监督机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
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校务会的主要职责:
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
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
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
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
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
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务会的组成
校务会成员:
校 长:刘金锁
副校长:谢永军
教导主任:王晋芳
政教主任:王永峰
教师:贾丽丽 牛芳梅 郭敏霞 郭锁龙 马小波
家长:家委会主任、秘书长
学生:少先队大队长、副大队长
第六条 校务会的工作制度
校务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会。对拟审议的
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
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校长主持校务会,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副校长
主持
校务会在每周一下午召开,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 际也可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七条校务会议事规则
.校务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原则。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 则和决策程序,经校务会讨论后作曲决策,如对决策事项意 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做由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决
O
.建立保密制度。凡议题涉及到校务会成员,本人要回 避。校务会酝酿、讨论、决策的事项,未经批准和授权,不 得私自发布。
.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未经集体研究的事项, 校长个人决策由现失误的由校长承担全部责任,凡经校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