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最新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pdf

格式:pdf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新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pdf

上传人:boy_0011 2016/6/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新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商睢政办〔 2015 〕6号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 2015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3 〕6号)、《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豫财农改〔 2013 〕6号) 精神和市“一事一议”工作会议要求, 现就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一定要严格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文件要求和分配奖补资金数额组织申报“一事一议”项目, 超出分配奖补资金数额的项目不予审批。二、“一事一议”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确实需要用于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 必须有乡政府与承建企业签订的需由乡镇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议或书面承诺, 保证奖补资金用于社区内公益性项目, 保证该项资金从承建企业售房成本中扣除, 让利于民。三、已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 乡镇政府要积极动员项目村按照“4+2”工作法组织村民民主议事, 编制筹资筹劳方案, 经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农监办核批。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项目筹资筹劳方案经区农监办审批后,组织筹资筹劳, 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 不得酬劳。农民筹资、社会捐资等筹集资金全部缴入乡镇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符合开工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下达开工通知。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财政不予奖补, 形成的资金缺口由行政村负担。四、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 由乡镇政府和项目村委会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有条件和技术力量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没有条件和技术力量的村可以通过议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实施。项目工程实行项目监理制。凡由建筑单位施工的都要按章纳税, 并开具正规***。已经审批下达开工通知的项目, 要抓紧组织施工。年终没有实施的项目,由区将资金指标调配到其他乡镇。五、按照专户、专帐、乡级报账制的要求, 各乡镇财政所要按照要求统一设置科目, 分村、分项目核算, 严格财务报账制度, 严格各项签批手续, 做好会计核算、结算, 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六、财政所充分发挥一线监管的作用, 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流程, 对实施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七、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民主议事后及时将决议情况向村民张榜公示, 要留有公示照片; 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要将项目实施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在项目村张榜公示,并留有照片。八、认真落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