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向参保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北京 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3] 34 号),自2013年9月起,凡在北京银行等社会保险费缴费 合作银行开户的参保单位,均可通过银行缴费方式缴纳社会 保险费。
银行缴费提高了缴费效率,实现了即时收款。如果一次 收款不成功,缴费周期内可以多次收款,参保单位也可通过 柜面缴费或网银缴费方式,按时、准确、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减少了滞纳金产生的风险。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办理银行缴费的申请手续,现将申请 办理银行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5日。
二、 办理地点
海淀区社保中心一层登记业务大厅或上地、万寿路分中 心登记征缴业务岗。
三、 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参保单位可选择“银行缴费”途径 缴纳社会保险费:
1、参保单位开户银行为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 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
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兴 业银行等银行;
2在我区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五项社会保险;
“单位名称”与银行“缴费户 名”名称一致;
4社保月报缴费模式一致,即四险缴费无“子公司”、 医疗缴费形式为“独立”模式。
四、办理方式
1、新参保单位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新参保单位 网上登记”模块进行单位预登记,选择银行缴费途径,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办理单位预登记后,携带协议及相关 审核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业务。
2已参保单位
网上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 “银行缴费信息”模块,申报变更缴费途径,下载打印《协 议》;非网上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 载专区”,进入“社会保险登记”下载《协议》。将协议加 盖公章后,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到海淀区社保中心办理缴费途 径变更手续,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