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生知识产权一、什么是知识产权制度 1、知识产权: 人们对于创造性的知识成果或标识性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也称知识财产权、知识所有权、精神产权, 在台湾称“智慧财产权”。 2、知识成果的特点(定位): 不可消耗性、国家的认可、创新性、社会性、公开性。 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时间性、专有性( 独占性、排他性)、地域性、非物质性( 与物权对比) 、知识产权与载体的可分离性。 4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在确定的期限内有效。 5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 )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 )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 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6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 7、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构成:(1)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邻接权);(2) 专利权法律制度( 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3) 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兼有著作权、专利权双重因素的新型知识产权——集成电路——单独立法);(4 )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品商标、服务商标);(5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6 )商号权法律制度(厂商名称);(7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以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为保护对象,禁止使用虚假产地标记的法律制度);(8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未公开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信息为保护对象);(9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制止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正当损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制度中未规定或不完备时需要制裁的侵害行为)。二、专利基础知识 1 、专利:专利技术、公开专有;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法:调整专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专利的特征:(1) 专利的独占性( 禁止未经许可的实施);(2) 专利的公开性( 以向社会公开发明成果为条件——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索引等)(3) 经审查后才能依法定程序授予(起点高,保护水平高);(4) 地域性等限制更加突出。 3 、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的区别:(1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独占性、排他性;(2 )技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3 )权利的期限限制;(4 )保护水平,维持手段 4 、有关理念:(1 )自然权利说;(2 )报酬说(收益权论);(3 )契约说;(4 )发展经济说 5 、专利权的对象(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发明的分类:(1) 产品发明( 包括新材料、新物质、新产品);(2) 方法发明( 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3 )改进发明(对已有产品、方法的改进所作出的发明)。 8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