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一、城市“四线”规划背景自 2002 年至 2006 年3月, 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四个管理办法, 要求对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城市地表水体等用地, 划定范围确定界线, 进行控制管理。按照以上四个《办法》,城市“四线”的划定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目前, 兰州市已有的各个阶段规划中, 对以上各类用地已做了相应的规划, 但没有做专项的“四线”划定工作。近年来, 兰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 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如火如荼, 但却忽视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 侵占市政设施用地、绿地、河道洪道的事情时有发生, 甚至出现了侵占、拆毁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做法, 因此迫切需要对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控制管理, 以法定图则的方式对以上四线进行划定和控制。 2007 年9月, 我院受兰州市规划局的委托, 编制“兰州市城市四线规划”。本次规划, 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 对兰州市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划定, 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以上城市“四线”划定之后, 将依据建设部所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 同时, 本规划作为城市“四线”的总体规划, 将为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四线”规划提供上位规划和规划依据。 2007 年 12月日, 兰州市规划局召开了由有关专家和各部门参加的方案评审会, 会后, 我们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先本次提交的是修改后的规划成果。二、总则(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3 、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 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10 )》 5、《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6-2010 )》 6、《兰州市西固分区规划》、《九州开发区分区规划》《兰州市雁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市盐场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7、《兰州市防汛规划》、《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规划》、《兰州市绿地系统规划》、《兰州市五百米服务半径公共绿地规划》、《兰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二)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东起桑园峡包兰铁路桥,西至宣家沟口,南起皋兰山头营村, 北至九州开发区。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与《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 2006-2010 ) 》范围相吻合。(三)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0 7— 2015 年,近期 2005-2010 年。(四)规划原则 1、依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10 )》, 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的衔接; 2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3 、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城市河湖水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提出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 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 、对各部门、各规划中城市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用地进行协调、避让,合理划定城市“四线”。(五)规划重点本次规划,依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10 ) ,结合上述的各地区分区规划、控详规划,对兰州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河流水域、地表水体等用地进行充分的现状调查, 综合考虑各类规划用地和资源环境的关系, 考虑各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对其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进行分析、协调; 确定城市“四线”用地的空间布局、用地位置、用地范围、面积等, 在总体规划层面划定城市“四线”,并提出城市“四线”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三、城市绿线规划说明(一)城市绿线划定对象本次规划所称绿线, 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为 5 大类,分别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因兰州市区范围内基本无生产绿地, 而附属绿地又位于其他城市用地内, 在本次规划中只提出控制原则。鉴于此, 本次城市绿线划定对象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其他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