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DOC 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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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瑞华恒税务师事务所顾仁荣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额时,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计算比拟烦锁。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可以简化计算过程。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当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级距和税率确定以后,各级速算扣除数也固定不变,成为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常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
例1:某纳税人月薪35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3500—800=2700〔元〕
〔2〕应纳税额=2700×15%—125=280〔元〕
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00年5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
10000元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十3200〕=6000〔元〕
〔2〕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本钱、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局部,准予扣除。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工程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且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那么办理,对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工程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查账征税。
凡实行查账征税方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以下工程的扣除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1.投资者的扣除标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