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 2005 年 12 月 20 日建设部令第 145 号) 目录?一,引言?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三,其他相关、比较一,引言?随着城市规划的深入,以及对于规划技术的提升, 人们关注的规划内容也更加的细节化。在这样一种趋势下,势必会提出对于水体等的保护法例等。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5 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经建设部第 80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 年3月1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办法宗旨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定义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蓝线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五条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城市蓝线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时划定。城市蓝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编制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六条 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 (二)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 (三)控制范围界定清晰;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划定城市蓝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