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以产权改革优化职教集团体制机制目前已组建的职教集团绝大多数属于联盟型,以合同或契约形式配置资源, 实际上是松散的联合体,运行随意性大,运作效率偏低。目前,我国职教集团的发展已步入了由注重规模扩展向注重质量提升的新阶段。从已组建的职教集团的实际状况来看,绝大多数职教集团目前仍属于联盟型职教集团,集团成员的法人身份相对独立,职教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而是以合同或契约形式实现资源配置。由于联盟型职教集团多以情感、信任、契约为联系纽带,因而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融合度不高。职教集团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一旦遇到市场环境变化或是利益冲突,易产生较大的“离心力”,导致集团运行随意性大,运作效率偏低。联盟型职教集团的组建并不能从实质上提高集团各方主体的运行效率,职教集团向纵深发展遭遇瓶颈。笔者认为,可以把产权改革作为提高职教集团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突破口,转变目前联盟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粗放运行模式,赋予职教集团以独立的法人资格,使其成为具有自我负责能力的法人。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五种要素。产权具有可分解的特征,五种要素可以为不同主体所拥有,使集团资源满足不同主体的需要,从而强化成员间的产权联结,发挥激励、约束、资源配置与协调功能。第一,积极推动联盟型职教集团以契约形式优化产权配置。联盟型职教集团进行产权改革,可在职业院校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契约形式实现其他权利结构的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即职教集团其他成员支付职业院校一定的对价,以换取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促进职业教育良性运行与发展。联盟型职教集团产权改革的重点,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合理安排集团化办学资源;二是强化契约管理,科学制订章程,在集团章程中明确产权和利益关系; 三是有效运作产权,通过资产租赁、特许权融资、服务外包、委托管理、转让许可等实现利益最大化。四是完善考核激励,通过产权贡献分配集团化办学利益。第二,鼓励组建资产联结紧密、产权流转顺畅的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为职业教育集团的六类主体,可以通过资金、技术、品牌等资源入股的形式,组建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可有三种组建模式:一是由六类主体共同出资组建成立公司企业;二是政府协调,主要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出资组建成立公司企业,其他主体以联盟合同的方式参与该职教集团;三是政府协调,主要由企业、学校及其他自愿加入的各方出资组建成立公司企业,未加入的各方可以联盟合同的方式参与该职教集团。在第一种组建模式中,参与主体完全以投资额或持有股份为限对职教集团承担有限责任。在第二、三种组建模式中,政府不作为出资方参与职教集团,而是以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身份参与集团的运行,主要起政策支持、组织协调,以及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等作用。第三, 积极推广产权联结灵活、公益互益鲜明的社会团体法人型职教集团。尽管社会团体法人型职教集团在国内尚未出现,但其在职教集团产权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社会团体法人型职教集团,是基于共同的目标,由除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按照自愿原则,共同投入一定的注册资本而形成的从事非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各主体所占股份可根据投入注册资本的数额,通过章程和契约的形式予以约定。社团法人的特性,促使会员在社会团体内出于互益的目的,提供资源和分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