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州萧山加州阳光住宅工程协议书
甲方:杭州开元房地产开发
乙方: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
根据甲方杭州萧山加州阳光住宅工程建设需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乙方的技术经济实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统一条款:
工程概况:杭州萧山加州阳光工程(高层住宅楼)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桩基、电梯、消防、楼宇智能化(弱电工程)、专用设备及室外附属工程不在本次议标范围内,由甲方另行确定施工单位;但列入总包单位总包,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按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计取[含施工用水电的接用(不包括水电费),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双方的配合及影响交叉施工的损失费等],其中桩基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按工程造价(不含甲供管桩)%计取。
工程承包范围:高层住宅楼区块建筑面积约174321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47124平方米;地上23—27层,建筑面积约127197平方米)。
围护工程施工方案由中标单位编制,但必须经甲方专家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工期:高层住宅楼区块为24个月(其中桩基3个月)。其中7#、8#、11#、12#住宅楼地下室(地下二层)结顶施工工期为4个月(不包括桩基),其余住宅区地下室结顶施工工期为6
个月(不包括桩基)。
质量:确保优良。其中高层住宅楼区块有二栋确保“西湖杯”, 争创“钱江杯”。乙方施工前先做标化,并确保达到省级标化工地。
本工程不计差别利润、远地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赶工技术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费等其他费率费用。
。取费按浙江省94版建安费用定额规定的民用一类取费总价优惠18%(不进直接费的土建材料和价格经甲方签证的安装材料不作优惠)。
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800万元。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甲方300万元,15天内支付其余保证金。其中质量保证金40%,工期保证金40%,文明标化10%,人员机械到位10%。保证金待各项指标完成后15天内分批退还乙方。
工程款支付:地下室结构完成一层支付完成一层工作量的50%,地下室结构完成二层支付完成二层工作量的50%,主体结顶时支付地下室工程款的30%。上部进度款按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支付,竣工时付至实际工作量的80%,竣工后一年并办妥决算付至总造价的95%,余款5%留作保修金待保修期(土建二年,水电暖安装二年,屋面防水五年)满后14天内退还乙方。
在施工过程中向市政、市容、环保、治安、交通等部门交纳的费用优惠,不再向甲方收取。
本工程钢材、水泥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质量,价格按萧山信息价规定计取及文件规定动态管理办法计取。
外墙面砖、外墙涂料、花岗岩、防火门等由甲方指定厂家、品牌、质量、价格,由乙方负责采购及安装。幕墙、网架、钢架、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由甲方指定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但列入乙方总包,%计取[含施工用水电的接用(不包括水电费),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双方的配合及影响交叉施工的损失费等]。
热交换器、冷却塔、开水炉、补压设备、各类水泵、电梯、空调机组、各类风机、配电箱等设备均由甲方自行采购。高低压配电系统由电力部门安装,不列入总包单位总包。
电缆、阀门、铝合金风口、保温材料、铜管、桥架、母线槽甲方供应。
开关、插座、电线、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