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免费师范生政策解读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解读》,仅供参考阙汐束发志学 81楼背景介绍 2010 年5月 26 日,星期三,教育部召开第 5 次新闻发布会, 公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2010 年5月 27日, 星期四, 我校召开免费师范生政策解读会, 针对刚出台的两份文件, 校党委书记丁烈云, 校长马敏, 副校长李向农, 校党委副书记何祥林、谢守成向各院系的领导和辅导员们做了相关解读。 2010 年5月 28 日,星期五,我校召开免费师范生政策解读座谈会, 校党委书记丁烈云、校长马敏、副校长李向农, 以及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学院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两份文件做了相关解读,并就免费师范生们关心的问题予以说明。结合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的介绍,政策相关解读如下: 基本情况截至 2008 年,我国基础教育师资情况:小学专任教师 562 万,初中专任教师 347 万,高中专任教师 万,学前教育师资情况(含园长)为 103 万,合计 万人,且逐年增加。六校免费师范生招生人数,三年共计 万人。我校 2007 届免费师范生共计 210 0 多人, 其中湖北籍学生有 800 多人, 占招生总人数 40% 。核心理念关于免费师范生的培养目标, 国家出台这个政策, 目的不是为了把我们一辈子留在农村, 根据上面的数据可以知道, 免费师范生的人数只是我国现有基础教育师资的一个零头,即使 2007 届一万名免费师范生全部到农村去、到山区去, 也不可能直接改变现有城乡师资分布情况, 国家不可能用这区区一万人在拥有两百多万人的教师队伍中均衡教育资源。而国家花大力气培养我们, 实际上是想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师骨干、优秀教育家, 借这个政策的推广实行来改变国家基础教育的质量。 2007 届免费师范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将会成为活跃在国家基础教育战线上的首批最优秀的骨干教师。为此, 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 国家以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来确保就业; 在考研困难的形势下, 以免试读研和颁发双证来确保免费师范生的深造和继续发展。一、关于就业政策原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 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 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就业办法》明确了省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说明关于我们就业安排的主体是政府,不是学校;学校只起到一个协助作用。因此许多细节问题的处理将会因各个省份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学校会尽量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 但是最终决定权在各省政府手中。政策原文: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 履行国家义务。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及时公布本省(区、市) 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确有特殊情况, 要求跨省区任教的, 需经学校审核、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是否必须回原籍是同学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首先要明确的是, 政策规定的原籍是指生源所在省份, 不会限制到地区、市县一级。因此同学们选择在本省的大中小城市就业都可以由自己决定,不会要求农村来的学生就必须回到农村。一般回原籍,主要是根据学校历年来的就业情况说的,以我校为例, 历届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回到了本省, 只有少数人到外省就业。华师免费师范生就业, 想要到生源以外省份就业的, 如果能够找到签约单位, 就可以提出申请。申请的程序是,学生提出申请,经省政府同意,我校同意,即可就业,不需要经过接收省份政府的批准和同意。顶 0 举报| 2010-08-14 01:09 回复阙汐束发志学 82楼在回不回生源省份的问题上, 学校不会对我们加以约束, 找得到就可以提出申请,所以同学们不必再纠结于什么是特殊情况这个问题,学校一般都会同意。但是, 就业主体是省政府, 各省份情况不同, 有些省份较为宽松, 有些省份则教师资源紧缺, 所以生源所在省份是否同意才是关键。例如湖北省, 每年的免费师范生有八百多人, 本省肯定消化不了。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说, 学校已经开始筹划采取一些措施, 如走访各省份, 与该省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传达学生意见, 但最终决定权还是在省政府手中。在申请不被限制的乐观形势下,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 即使你想去某个省份, 也不一定就真的能在那里找到工作; 而且, 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