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镇“路长制”工作,落实各村“路长制”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路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我镇公路通行环境的“畅、安、舒、美”,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
二、考核内容
“路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措施附加分以及各村路长办相关台账、记录等。
三、考核方法
本办法自2020年1月开始实施,第一季度为整治阶段,暂不进行评分,从四月份开始,实行按季度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并设置附加分,考核结果分四类: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包含95分)为一类村、考核评分在90分—95分(包含90分)为二类村、考核评分在85分—90分(包含85分)为三类村、85分以下为四类村。四类依照得分高低排序,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逐季度考核分数取平均分作为各村年度考核分数。年终依据年度考核分数依次分类(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市安广镇“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四、考核方式
“路长制”考核由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日常巡查、抽查、季度考核、现场查阅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各村“路长制”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现场抽查和季度考核,并查阅相关台账;附加分部分由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提供的证明材料和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核查情况予以加分。
五、奖惩措施
(一)考核分为一、二、三、四类,考核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列入一、二、三类的村按乡村道路养护10000元/公里/年、5000元/公里/年的40%、30%、20%给予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对考核为四类村的实行约谈、通报全镇并实行没收保证金的经济处罚。
(二)年度考评分类增加“一票否决制”该年度管辖路段因养护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被镇或镇以上点名通报批评,影响全镇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则该村年度考评直接列入四类村,并取消该村当年一切评先评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