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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autohww 2016/6/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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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辩护与代理 7:35刑事诉讼法学第一节辩护人的范围一、可以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基本规定:课本 181 页※从总体上看,可以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律师;而是普通公民。※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委托辩护书。 7:35刑事诉讼法学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基本规定:课本 182 页※补充: ; 、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 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0. 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第 4-7 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并不属于第 1-3 项情形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7:35刑事诉讼法学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关于辩护人的辩护主张与司法机关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独立的诉讼地位第二节律师及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7:35刑事诉讼法学二、律师的诉讼权利(一)侦查阶段 ,代理申诉、控告。应注意: ※律师聘请权的归属※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 ;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的安排时间; ※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与非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会见; ※可派员在场,但不得监听。 ; ,有权要求侦查机关解除。 7:35刑事诉讼法学(二)审查起诉阶段 ——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自诉案件:随时; ——刑诉法: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新律师法: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草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 ——既不需批准,也不准派员在场; 4.***权——自行调查或委托调查; ; ; 。 7:35刑事诉讼法学(三)审判阶段 ; ——刑诉法: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新律师法: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 4.***权; ; ; 、申请权、辩论权; ——有权经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二是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7:35刑事诉讼法学三、律师参与诉讼与非律师的区别(一)参与案件阶段不同:侦查阶段-仅律师有权; (二)阅卷权不同:律师-不需经许可,其他-必须经检或法许可后才享有; (三)会见与通信权不同:(同上); (四)***权不同:律师-有权,其他-没有; (五)申请取保候审的不同:律师-有权,其他(除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担任辩护人的除外) -没有。注:(二)、(三)、(四)限于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 7:35刑事诉讼法学一、拒绝委托问题※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有权拒绝的情形: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二、律师会见问题※时间: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会见所持文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不被监听。第三节关于律师权利的新规范 7:35刑事诉讼法学三、律师阅卷问题(见前述) 四、律师***权五、律师的庭审言论豁免权※律师庭上发表言论不受追究; ※限制: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六、律师的人身安全问题※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依法被拘留、逮捕——实施后 24 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