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窦竢‘罚金刑数额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代号:学密号: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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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摘罚金刑数额是罚金刑最关键的构成要素,它在促进罚金刑功效的发挥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立法的沿革,罚金刑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罚金刑数额立法逐步改进。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历史的局限,当前我国的罚金刑数额规定并非尽善尽美。科学合理的罚金刑数额立法应当遵循相对确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对平等原则、协调性原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则和形式多样化原则等基本原则。在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关于罚金刑数额的规定较为完善。许多国家考虑到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差别,对二者的罚金刑数额予以了区别规定。在立法模式上,自然人的罚金刑主要采用了限额罚金制、日额罚金制等六种模式,单位的罚金则主要有美国的量刑指南式和法国的自然人罚金的倍数制。在裁量原则上,目前通行的是以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经济状况为依据的双重裁量原则。与域外罚金刑数额规定相比,我国对罚金刑数额的规定还存在立法模式不够科学和裁量原则不符合现实需求等缺陷,如无限额罚金制过多、限额罚金制不够精细,单位的罚金设置过于笼统等。对此,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性进行完善:逐步减少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增强限额罚金制与自由刑的协调性;对单位设置自然人罚金的倍数制罚金;确立双重的罚金数额裁量原则;在具体裁量中考虑刑事政策的要求;在罚金刑数额幅度内划分若干刑格。关键词:罚金刑;数额;立法;裁量罚金刑数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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