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案
按照《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发电〔〕号)和《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办字〔〕号)文件要求,市府决定从年1月至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企业,强化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的整治,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以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尊重民族传统知识与文化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十大集中整治行动。
(一)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对全市范围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全面清查,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牵头部门: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各级府特别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我市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整治。经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对各级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实现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经信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配合部门:市广电局、市经信委、市财局、市工商局)
(三)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海关要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及时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进行查处。商务、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印制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假冒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质监、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质监局)
(五)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办结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以及具有较大影响、久拖未决的案件,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展会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商务、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