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伤赔偿的关键知识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1
工伤赔偿标准 10
一般工伤 10
(七)伤残补助金 12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2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3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4
工伤赔偿协议书 15
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1 15
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2 16
西安工伤赔偿办理指南 17
西安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20
工伤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22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23
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 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 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 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 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生活有困难的);职 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 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 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 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 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 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 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 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 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 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 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 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 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 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 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 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 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 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 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 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 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 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 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般伤情
1、 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 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
5、 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 规定标准】【